超聲波檢測儀檢測缺陷的評定
當超聲波檢測儀發(fā)現(xiàn)缺陷明顯信號后,要對缺陷進行評定,以判斷是否危害使用。缺陷評定的內容主要是缺陷位置的確定和缺陷尺寸的評定。缺陷位置的確定包括缺陷平面位置和埋藏深度的確定;缺陷尺寸的評定包括缺陷回波幅度的評定、當量尺寸的評定和缺陷延伸長度的測量。
缺陷平面位置的確定:縱波直探頭檢測時,發(fā)現(xiàn)缺陷后,首先找到缺陷波為最大幅度的位置,則缺陷通常位于探頭的正下方。由于聲束通常有一定的寬度,這種方法確定的缺陷平面位置并不是是否精準的。
確定平面位置時,由于探頭聲束是否有偏離,如果在近場區(qū),需考慮是否有雙峰,這些因素可能使得信號幅度最大時,缺陷不在探頭的正下方。
水浸法檢測時,由于探頭不直接與檢測面接觸,要獲得缺陷在工件的平面位置有一定難度,特別是水槽或工件較大時,操作者無法在工件表面上做出標記。因此,常常需要在水浸檢測發(fā)現(xiàn)缺陷后,用接觸法進行定位。C掃描檢測時,若圖像有明確的起始點,則可通過圖像上的相對距離確定。
缺陷埋藏深度的確定:用縱波直探頭進行直接接觸法檢測時,如果超聲波檢測儀的時基線是按1:2的比例調節(jié)的,觀察到缺陷回波前沿所對的水平刻度值為50時,則缺陷至探頭的距離為50X2=100mm。
在聲速均勻的情況下,反射回波的時間間隔與傳播距離是嚴格成正比的,因此,在經(jīng)過校正的時機線上讀出的缺陷埋深可以是很精準的。
水浸法確定缺陷深度的原理與接觸法相同,只要以水與工件的界面回波作為深度讀數(shù)的零點,按工件聲程進行時基線比例調節(jié)即可。